我在干水行业方面已经有十二年的时间了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期间我亲自处理过数量不少于十份关于城市供水特许经营的协议文件, 我个人最为深刻的体会是: 这份协议在写作质量上的好坏程度, 将会直接对未来二三十年时间里供水服务所具备的稳定性以及相关费用成本产生决定性影响。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期限怎么定
协议期限这个条款, 在各方博弈的时候是最激烈的。在实际操作里面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我也曾经见过签署了二十年那么长的时间结果却被审计部门给打回来了的情况, 我也曾经见过因为只签署八年这种短期的做法从而导致企业不愿意去做那些管网投资的情况。
我觉得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是把基础管网更新周期作为那个底线, 这个周期通常是十五年到二十年这样一个区间, 但是必须要在文本里写清楚在到期之前的三年就要开始启动续约程序或者是重新去招标的程序。
还有一条容易忽略的规则就是在协议里要约定投资回报的测算基础因为用水量每年都在变动, 如果按照签约时的预测量来锁定回报率, 那么在干旱年份企业会亏损, 在丰水年份企业会盈利, 这种差异会导致扯皮的行为不断发生。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到期后怎么处理
到了期限, 并不是单纯简单地把相关设备交接回去就能够了事的, 毕竟供水管网是深埋在地底下的, 你没有办法直接将其拆卸带走, 故而必须在协议当中清楚地予以明确关于资产移交方面的具体标准这一事项: 比如需要阐明地下管网究竟按照何种折旧比例来进行移交工作、相关的设备清单应该如何进行核对查证, 以及在最终的验收环节中到底是由哪一方来占据主导地位。
我在那个去年, 曾帮忙一个地级市来去处理那一个到期移交的事情。结果用了差不多大半年的时光, 就仅仅消耗在一个名为“管网完好率”到底该怎么去认定的问题上面了。
在当时的情况下, 我们没有写个很清楚的界定。因此, 双方各自去请了一拨不同的检测机构来进行检测。然而最后得出来的那些结论数据之间, 却相差了二十个百分点之多。
这份协议写出来的时候它就是一个死的规定, 但是执行起来它是活生生的事情。签字的那一个日子不过是事情的开始而已, 真正能够检验出好坏和真材实料的是发生在第二十年冬天那一次停水了的紧急抢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