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在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的过程中, 是把“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构调整”以及“技术提升”这四个点作为核心的框架来进行的, 同时也会去对照水利部所发布的《节水型城市管理办法》, 并且还要参照云南省在创建指标体系上的相关要求, 接下来会围绕着公共管网漏损控制、用水定额执行、节水设施普及这三个重要的维度来系统地进行推动和落实, 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把这样一个县级节水标杆城市给建起来, 让水资源节约利用体系变得非常完整, 要让用水结构得到优化,要让节水技术在各个地方都能被全面地覆盖。
创建标准与核心指标体系
在构建施甸县节水型城市的过程中, 其相关工作的推进是严格地遵循了一套特定的、可以用具体数值来衡量的标准准则进行的。
对于公共供水管网的漏损率, 需要将其控制在百分之十二的这个数值范围以内, 具体来说就是不超过百分之十二, 这个控制目标所对应的标准是国家二类城市的那个标准。
城镇综合用水量定额执行率达到, 或者超过。
单位GDP用水量, 是呈现着逐年递减的情况, 它的年均降幅, 不低于百分之5。
对于节水型单位的覆盖率, 要求是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同时, 对于这个节水型家庭的覆盖率来说, 需要保证它的数值是不低于百分之七十五。
关于城市绿化进行灌溉活动以及清扫道路使用冲洗方式时, 所采用的那些具备节水功能的技术工艺所占到的比例份额部分, 其数值必须是要达到不小于百分之九十这样的标准。
上面说到的这些指标, 它们和水利部制定的那个《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 还有云南省的那个叫做“十四五”期间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规划的内容, 都是一样的。
推进路径与关键举措
施甸县在建设节水型城市的过程里, 是按照这四步路子来一步步进行的, 先是在基础设施这块打好基础, 接着在制度管理上完善规矩, 再来就是靠技术支撑提供帮衬, 最后还得发动全民都参与进来共同推动这项工作落实。
1. 基础设施升级: 针对县城的主供水管网, 要实施老旧管道的替换作业, 还要做分区计量改造。对于新建的区域来说, 要全面推行薄壁不锈钢管这些管材, 同时使用HDPE管等低漏损管材铺设管道。在城市市政绿化方面, 要全面配置滴灌设备, 还有微喷装置等节水灌溉设施。
2. 制度管理强化:我们要建立分级用水定额管理体系, 这个体系要针对工业用水、公共机构用水以及居民生活用水, 分别制定并公布定额标准;同时还要推行阶梯水价, 另外也要推行非线性水价机制, 这样做的目的是利用价格杠杆来促进节约用水。
3. 技术支撑落地: 需要推广智能远传水表, 需要推广管网压力优化调控, 还需要推广非常规水源也就是中水雨水回用技术。要在重点用水企业当中, 部署水平衡测试。要在重点用水企业当中, 部署在线计量监测系统。
4. 全民节水参与这一项工作, 包含了开展节水型家庭的创建活动, 包含了开展节水型学校的创建活动, 也包含了开展节水型社区的创建活动, 这些活动是每年都要组织的, 还会组织节水宣传周, 并且把节水工作纳入到公共机构的能耗考核之中。
主要建设成果
到目前为止, 施甸县已经把县城的主干道以及次干道的供水管网完成了改造, 改造的总长度大约是XX公里。通过这一系列工程, 公共管网的漏损率实现了明显下降, 它从原本大约百分之百十八的水平降到了小于等于百分之十二的范围以内。
在整个县的范围内, 已经确认了一批节水型企业, 具体数量是XX户, 同时也认定了XX家节水型机关单位。这些单位的总数所占的比例已经达到了规定标准所要求达到的水平。
关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的执行情况, 其执行率一直保持稳定状态, 数值始终在百分之九十二的上方运行非常频繁。与此同时, 对于非常规水源的年利用量来说, 它的数量展现出了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特别显著的一个现象就是中水回用于城市绿化和道路冲洗的比例大幅度提高了。
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2025到2026年这个时间段内, 施甸县将会把重点放到以下这些任务的完成上面去。
把农村供水工程里面那些节水方面的缺点给补起来, 然后推动城市和乡村在供水这一块的统一管理以及节水工作。
把剩余的老旧管网的DMA分区改造这个活儿完成掉, 要让县城供水管网里的漏损率被进一步压低, 最后做到控制在百分之十以内的这个标准。
要建立一个信息化平台, 这个平台的范围需要覆盖到全县所有区域, 其主要功能是用于用水计量和相关的统计工作, 借助于这一平台, 可以达成以下目标, 对节水相关的数据进行实时地监测, 并且对这些数据进行动态的管理。
积极努力争取让这里被列入云南省的节水型城市试点名单, 这样做是为了给将来正式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打下扎实的制度基础, 同时也能为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由县水务局牵头, 县发改、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协同推进, 来开展施甸县节水型城市的建设工作。所有指标数据都以年度《施甸县水资源公报》以及节水型城市创建评估报告作为最终依据。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信息可以追溯, 并且可以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