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施甸县的节水奖励政策是由施甸县水务局也就是水利局的这个部门还有县财政局一起制定出来的。它的主要依据是《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以及保山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这个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经济上的激励手段, 去推动农业方面的用水节约, 还有工业方面的用水节约, 以及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节约。
政策的覆盖范围包括了三类主体。第一类是属于农业种植户, 第二类是辖区内的工业企业, 第三类是用的是城镇和农村生活的家庭用水户。核心的奖励方式是这样的: 如果年度用水量低于基准定额, 那么对于低出基数的那部分水量, 就会按照阶梯比例来给予资金补贴或者水费减免。
奖励对象与标准
(一)农业节水奖励
适用对象指的是那些使用了滴灌这种设施, 或者使用了喷灌这种设施, 又或者使用了管道输水这些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的种植户, 并且是那些连续运行满了整整一个完整灌溉季的种植户。
这个奖励标准说的是对节水灌溉的面积进行补贴, 每亩地会一次性给两三百到四百块钱的设施补贴钱数到底是多少要看节水的效果还有种的是什么作物决定的。如果这一年的用水量比上一年减少了百分之十五以上, 那还能多得一笔运行费的钱是按每吨水给一毛五算的。
(二)工业节水奖励
这个规定适用的对象是什么呢, 是那些在施甸县辖区里面, 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的企业, 具体来说, 包括那些被确定为规模以上水平的工业企业, 以及那些被列为重点进行能源消耗管理的企业。
根据奖励标准来看, 如果在万元产值的用水量这个指标上, 数值低于行业先进值20%还多出来的量, 那么就可以按照实际节水效益的10%-15%这部分比例来给予奖励, 但是需要注意, 针对单户进行的年度奖励, 最高上限规定在5万元整。
(三)生活节水奖励
该服务对象,它主要是指, 在施甸县生活的人群里的城镇居民, 还有居住在农村区域的家庭用水户。
如果每月平均使用的水量比当地的基准定额要少, 这个基准定额是居民用户每户每月30吨, 并且在一整年中累计节约的水量超过了5吨, 那么每一户人家每年就能得到100元的水费减免, 或者是一样数额的奖励。
申请流程
1. 申报的具体时间安排是在每年的1月份到3月份这段时间里。在此期间, 那些符合相关条件的主体需要把自己的《施甸县节水奖励申请表》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 提交给所在地方的乡镇水务站或者街道水务站。
2. 初审: 乡镇水务站在进行完现场核查工作以后, 会把相关信息汇报给县水务局用于进行复审。
3. 联审这个环节指的是, 水务局会联合财政局来对数据进行核验。如果涉及的是农业类项目, 那么还要把农业农村局加进来。如果是工业类的项目, 工信局也需要参与到这个数据核验工作中去。
4. 公示的意思就是把审核通过的那些人的名单放出来, 放在县水务局的官方网站上面, 同时也放在各个乡镇政府公告栏里面, 要让大家能看到, 这个做法要一直持续做满7个工作日。
5. 发放的情况是, 在公示阶段没有出现任何异议内容之后, 那么这笔属于奖励性质的资金, 会在这个年度的六月三十一日之前, 被划拨到那个提出申请的当事人的银行储蓄账户里面去。
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 如果申请主体为企业的, 需要提交营业执照, 并同时提供用水户号的证明文件。
提交最近这十二个月以内的, 关于水费的缴纳记录的原件, 或者用水台账的原件。
对于属于农业方面的项目, 还需要额外地提交有关关于节水设施的安装以及验收情况的报告文件。
工业类需要额外提交年度用水统计报表以及万元产值核算的数据。
注意事项
奖励是按照自然年度来进行计算的, 如果某个年度没有进行申报的话, 那么在后面的时间里是不会给予补发的, 而且不同年度的情况是不能够加在一起进行累计的。
就是同一个主体, 也就是同一个小节或者同一块内容, 在同一个年度里面, 只能去申报一次。
对于虚报的情况, 还有冒领的情况, 会取消他们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已经发出的资金会被全额追回。
具体的补贴金额以及定额标准, 要以上级部门在当年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如果你对相关政策有咨询需求, 可以拨打施甸县水务局的服务热电话, 或者亲自前往各乡镇的水务站窗口去办理相关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