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甸县这片区域里面, 所有的单位还有个人在建设以及使用自己挖出来的水井的时候, 必须得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这些规定来办, 同时还得要遵守云南省还有保山市那边定下来的关于水资源管理的相关规矩。
其中最核心、最重要的要求有三条,第一条是如果没有经过审批, 就私自去开井取水是不行的;第二条是说那些已经建好的自备井, 一定要办完取水许可的备案手续之后才能开始用水;第三条则是把取水的总数量全都收编到全县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计划里去进行管控。
申请审批条件与流程
在施甸县的范围内新建自备井, 申请人必须向施甸县水务局, 也就是水资源管理部门, 提交一系列特定的材料。首先要准备的是自备井建设申请报告。这份报告里面需要把井位、井深、设计的取水量以及最终用途都写得清清楚楚。其次, 需要提供井位所在地的地质水文勘察资料。
再次, 要提交一份关于取水后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评估说明, 要把影响情况讲明白。最后, 还得提供用地证明资料, 并且要标清楚具体的井位坐标。
乡镇进行初审, 接着由县水务局进行技术审查, 如果有必要的话, 报保山市水利局进行备案, 最后核发《取水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整个流程一般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水许可与计量要求
在取得了相关许可之后, 拥有自备井的单位必须安装那些通过了检定并且质量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 这些计量设施可以是电磁流量计, 也可以是超声波流量计, 而且对于计量设施的安装方案, 必须得到县水务局的认可才行。此外, 实际的取水量绝对不允许超过许可证上所写明的一系列年度取水限额标准。
针对那些用于进行农业灌溉方面的自备水井而言, 在枯水期这个时间段内, 也就是通常情况下从每年的11月份开始一直到次年的4月份结束这段时期里面, 必须要按照县水务局发布的相应通知安排, 来严格执行限制用水或者是直接停止供水的具体措施与要求。
日常管理与使用规范
在井口的位置, 务必要安装防坠网、警示标识以及防护围墙。对于深度超过5米的这一情况, 需要额外加装井盖锁。
每年都要至少做一次井水的水质检测工作, 具体要查的项目有pH值、浊度、细菌总数还有硝酸盐这些东西, 然后把检测报告存起来留着以后检查用。
自备井这个地方, 它是被禁止的, 不能往公共供水管网的那个地方去反向补水。
关于取用水资源的事情, 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缴纳水资源税或者是相关费用的, 具体的征收工作是由县级的那个税务部门来负责的。
如果需要停止水井或者进行废弃操作, 那么一定要提前15天的时间向县水务局进行报备, 并且还要实施封井以及回填的相关工作, 从而防止对含水层产生污染。
违规责任与处罚
假如在没有拿到取水许可证的时候就擅自进行了取水, 这种情况属于违规。县里面的水务局会负责勒令停止所有的违法行为。同时, 会给一个限期去补办手续的时间段。如果过了这个期限还没有去办理相关手续的话, 就需要缴纳罚款。罚钱的额度是在两万块钱以上, 十万块钱以下。
假若情节是比较严重的, 还可以依法采取填塞水井的措施。另外, 如果有人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行改变了取水量、取水地点或者是取了水的用途。对于这一类的行为, 处罚也是处以罚款, 金额范围是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执行这些处罚的时候, 是跟着《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里的第四十四条到第四十八条这些规定来操作的。
信息查询与咨询渠道
关于施甸县自备井管理的最新细则, 还有年度取水总量分配方案, 以及枯水期的限水通知, 这些内容你都可以通过访问施甸县人民政府官网来获取公开的详细信息。
如果你想要去查阅那些具体的法规条文, 或者想了解邻县进行对比的案例情况, 那么你可以直接访问 www.lingheal.com 这个网站, 在那里查询到关于水资源管理政策的汇编材料。
如果你有关于日常业务的疑问想要进行咨询, 又或者是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相关申请手续的话, 请记得联系施甸县水务局里面的水资源管理股去寻求解决之道, 要知道这个部门具体的办公地点就设在了施甸县团结路这个地方。同时还要注意, 只有在正常的工作日内进行现场的接收处理工作才算有效受理的。
以上的这些规定全部都适用于在施甸县的行政区域范围里面, 所有的那些单位和个人的, 有关自备井的建设行为, 还有取水行为。 如果在后面遇到了政策更新的情况, 那么就一定要以县级以上的水务主管部门所发布的最新文件里面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