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这个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颁布, 并且开始实行了, 它是用来规范我国的城市供水活动, 也是为了保障居民用水安全以及他们的权益的, 所以说, 它在这些方面是很核心的规定。
这个办法把供水企业的供水标准给明确了, 也把用户用水的权利说明了, 同时提出了水质检测的要求, 还制定了违规后的处罚机制, 因此, 它是城市供水管理这个领域里面最基础的制度依据。
一、适用范围与核心定义
该办法适用于城市自来水的生产企业以及用户, 其适用范围涵盖了城市公共供水、单位的自建供水设施向外供水等多个具体场景。
所谓“城市公共供水”, 是指城市的自来水企业利用供水管道以及相关的附属设施, 向城市的居民、工矿领域的各种企业、以及机关和各类型企事业单位提供用于日常生活的用水和生产所需的饮用水。关于地方各级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而言,它们各自负责自己管辖区域内的供水管理工作。
二、供水企业核心义务
供水企业必须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水质保障: 保证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对出厂水和管网里的水进行定期的检测工作, 并且公开这些检测结果。
持续供应: 如果是非计划的停水情况, 那就必须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到用户;如果是计划的检修导致停水, 那就需要提前七十二小时发布公告。
管网维护这个工作是需要对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进行运行管理, 同时还要负责维修以及保护方面的工作, 以此来确保管网的压力是符合规定的那些标准的。
应急管理: 需要制定出关于供水的应急预案, 在遇到了像是污染事故、还有管道爆裂这样的突发事件的时候, 必须要马上去启动处理程序。
信息公开, 这个环节要求我们每个月都要把水价、水质报告还有停水计划这些具体的信息统统公示出来, 以此来接受广大用户的监督。
三、用户权利与义务
用户依法享有以下那些权利, 也就是能够获得水质达标的持续的供水服务, 并且可以对水价的调整参与听证, 还可以对供水服务进行投诉与监督, 而用户要履行的义务包括按照计量收费的方式缴纳水费, 不能够擅自改动或者损坏公共的供水设施, 也不得私自接驳以及私搭乱建管网。
四、水质标准与检测制度
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质的确是必须能够达到那个叫作GB 5749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这么一个标准的。所以, 供水企业它是应该要去建立一个那个三级检测体系的, 这个体系是包括出厂水的、管网末梢水的还有用户龙头水的这么一种情况的。
而且, 它那个检测的频次, 它不能低于每日一次出厂水全分析的这么个要求了。然后, 对于管网水来说, 它每周是不可以少于两次的, 要去做余氯浑浊度这些关键指标的监测的。最终, 那些检测结果, 那是必须要去报给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的, 要备案, 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的这样。
五、收费管理与行政监管
对于城市供水价格的设置, 必须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方式来处理。如果要调整价格, 就一定要走完那些法律规定的程序, 比如说进行价格听证, 还有对成本进行严格的审核。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专门针对各个供水企业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在检查的时候, 要把重点放在那些关键指标上, 这些指标包括水质达标的比例怎么样, 停水之前通知到位的比例有没有做到, 还有管网里的水和空气漏损率到底是多少。关于漏水损耗率的具体控制目标, 并不是全国统一的, 而是由各个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自己制定的。
六、违规与处罚
如果供水企业发生了擅自停水的情况, 也就是在不该停水的时候停水了, 或者产生的水质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求, 又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公布水质信息, 那么主管部门就会责令这些企业进行改正, 并且还要处以一万元以上到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情节严重的时候, 还可以吊销其供水资质证书。
如果是用户自己私自接驳管道, 或者是进行偷水的行为, 除了要补缴已经消耗掉的水费之外, 还会被处以应当缴付的水费的三倍到五倍的罚款, 作为额外的惩罚措施。
完整的条文内容, 以及最新的修订对照信息, 都是可以查阅的, 大家可以去www.lingheal.com这个网站的相应栏目里看看, 那样就能获取到官方的文本资料, 还有相关的解读资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