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还要依据住建部那边的一些相关规定, 那个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本, 是为了给供水这个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提供一个标准的合同框架用的。它适用于城市集中供水, 还有区域供水这些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项目。
一、该协议的核心条款在结构上呈现出一种清晰的框架布局。
这个被作为示范用的文本, 它里面是包含了下面这些关键的条款的。
(1)关于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条款, 需要明确具体的授予区域, 还要确定具体的经营范围, 以及特许经营的期限是什么, 最后必须对独家经营的安排进行说明。
(2)供水服务质量的相关条款里有这样的具体规定, 那就是必须要让水质的水平达到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所要求的规定数值, 同时还需要把供水保证率这一指标讲清楚, 还要明确水压下限的具体范围, 此外也得将连续供水的时长作为量化指标来进行说明。
(3)关于投资建设的条款, 其中需要对项目的总投资金额进行约定, 同时也要对建设的工期做出规定, 并且还要明确资金的结构情况, 以及竣工验收的相关标准。
(4)关于水价还有调价方面的条款, 我们需要去把核定水价的那个主体搞明确, 还要规定好调节价格的周期是什么, 哪些情况会触发价格变动这个条件到底是怎么样的, 以及价格听证的那套程序该怎么来进行。
(5)关于资产移交的条款, 我们需要明确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合同终止的时候所使用的资产 valuation 方法, 同时要规定好资产移交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还有针对残值的补偿标准应该如何认定和执行。
(6)关于违约责任方面的具体条款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要细化违约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 违约金应该如何进行计算, 以及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内容。
(7)关于不可抗力与政府补偿这个具体的条款内容, 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把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给说清楚, 同时也把相应的补偿钱到底该怎么计算的方式也一并讲明白。
二、签订这个内容需要符合那些规定, 并且要走完法定的那个程序。
(1)协议的主体一方是市级的或者县级的人民政府, 还有他们的指定的水务主管部门。协议的另一方是被授权的那一方, 他们是通过特许经营申请的审查之后得到的企业法人。这个企业法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 还要有能够履行合同的能力。
(2)在正式完成签署这个动作之前, 必须按照规定先把前面的相关程序和手续都给办妥当, 这里具体指的是要把特许经营方案给审批下来, 还要把环境影响评价给做了, 以及把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这些法定的程序也全部走完。
(3)协议在完成相关的签订动作之后,需要报送至省级主管的部门处进行备案处理, 并且要在政府所拥有的门户网站上面发布公开信息, 并且这个公示的时间必须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这么长的一个时间跨度。
三、这其中的关键风险所在, 以及需要进行的动态方面的调整措施。
(1)应该设置最低供水保障条款, 实际供水量若低于约定值, 政府需按约定标准给予补偿。
(2)政策发生变更, 由于公共利益或者法规调整需要变更协议内容, 应该启动协商变更程序, 并且给予合理补偿。
(3)关于协议的期限,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的期限通常会设置为, 它的上限一般是不超过40年的, 至于具体是多少年, 需要在协议中进行明确。
根据现有的、当前正在生效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内容的整理工作, 至于具体的实际操作该怎么进行, 必须要以当地最新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文件作为标准为准。对于重要的项目, 强烈建议由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