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核心条款,供水企业和用水户都该知道

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也就是人们常简称的条例, 它是规范城市里的公共供水活动还有用水行为的法律根据, 这个条例适合那些城市公共供水企业, 也适合那些连上了公共供水管道的用水户, 各个城市都在国务院发布的158号令那个《城市供水条例》的基础上, 制定出自己的地方实施细则, 具体的条文内容要以当地最新公布的版本为准确切。

供水管理核心规定

供水企业应当保证连续稳定供水。供水水质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条例要求:

供水企业必须去拿到那个城市供水企业的资质证书, 然后才能够开始运营这个业务。

因进行施工, 因为要进行检修, 而出现临时停水的状况的。必须提前二十四小时的时间。来发出通知给用水户。在紧急情况的帮助下。可以一边进行抢修。另一边进行通知的。但是必须尽快的恢复供水。

供水设施还没有进行验收的, 或者虽然进行了验收但是验收结果不合格的, 这些设施都是不允许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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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擅自停止供水。确需停水的, 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用水管理核心规定

用水户应当遵照那些已经获批的方面来使用水资源, 比如在规定的用途范围内用水, 或者按照计量的规则进行收费这种方式去用水, 绝对不能没有经过允许就私自把用水的性质给改掉。

水表还有那些属于附属的计量装置, 这些都是由供水企业来负责统一地进行安装和日常维护工作的, 作为用水户是不可以自己去动手拆装的, 也是严禁破坏这些设备的。

超过计划用水指标的部分实行累进加价收费, 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用户是不能盗取城市公共供水的, 是不能绕过计量装置来取水的, 也是不能擅自接用他人供水管道的这样的行为的。

供水设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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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以及它们的附属设施, 这些项目的保护范围, 是由供水企业来划定的, 然后报给主管部门去备案, 就在这样的保护区域内, 禁止进行挖掘操作, 也禁止使用爆破手段, 还不准堆放重物等等, 因为这些行为会对管道的安全带来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是不可以擅自去拆除供水设施的, 也是不可以擅自去迁移供水设施的。如果真的需要变更的话, 就必须向供水企业报告, 并且要得到供水企业的同意。然后, 还需要正式地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了供水设施出现损坏的情况, 那么负责处理这些事情的人在当前应当去修复这些设施, 或者需要给予相应的赔偿。

法律责任与处罚

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
擅自停止供水或未按通知时限停水 责令改正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大城群众说事,处1万~10万元罚款
盗用公共供水 追缴水费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处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在保护范围内施工损害管道 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供水企业水质不达标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3万~30万元罚款

具体的罚款数额需要以当地条例为准, 并且要依据城管与水務方面的执法细则进行确定。

高频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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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期间生活用水怎么办? 条例规定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应急储备水的设施, 需要把停水的时间尽量控制在不足八个小时的情况之下, 如果超过了八个小时的话, 必须发布一个临时供水的方案。

用户如果对水表的计量结果持有异议, 可以向供水公司提出校验请求, 或者将水表送往法定的定量检定机构开展检测工作。

在水表进行检定的期间之内, 关于水费的收取方式, 是按照以往的月度平均用水数量来进行暂时性收费的, 待最终的检测结果正式公布以后, 再依据该结果执行多缴款项予以退还、少缴费用予以补缴的操作处理办法。

非居民用水转居民用水的时候, 是必须要去向供水企业申请办理变更用水性质的事情的, 在经过审核并且获得通过之后, 才是按照新的类别来进行计费的这个过程, 是不允许自行去更改的。

以上的这些条例所指向的核心框架具有普遍通用性。至于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 还有广州和成都等等, 它们各自存在着地方性的补充规定内容。所以在进行具体执行操作的时候, 务必去查询对应当地水务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所公开发布的最新文本版本, 并且应当以其为准来进行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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